因應國際臭蟲滋擾問題,提供民眾充足及多樣環境用藥選擇,請環藥製造業、輸入業夥伴對既有環境用藥申請變更增列防治性能「臭蟲」。
臭蟲防治方法請按此連結。
一、提醒您,病媒防治業者應於每月十日前,以網路傳輸方式提報前一月施作紀錄。 二、病媒防治業114年6月份施作紀錄應於114年7月10日前完成申報,受丹娜絲颱風侵襲後,連續多日豪雨造成災情影響,致病媒防治業務繁忙,114年6月份施作紀錄申報期限延長至114年7月21日完成申報。